联投金色港湾1期四号门人行过道太窄问题
开发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7点击:34

武汉留言板:联投金色港湾1期地库出入4号门,人行过道和机动车道大约有个二十来公分的坎子,人行过道很窄,安装了电动车充电桩,剩出的窄窄的约一米五左右的过道既要过来往的行人也要过电动车,坎子下面走机动车。此前因为总有行人和电动车避让不开,尤其老人、小孩经过时听到电动车喇叭担惊受怕。业主曾经多次提议将过道上的电动车充电桩全部移至出入口旁边的一整条停车位。过道上就只走人和电动车,这样才有些许位置可以让道。后来小区因需要满足一期业主电动车充电桩不够的需求就简单地将地库出口对面的几个停车位改设为充电桩棚,短短的一条充电桩棚前后两条依然还是几乎不怎么停车的停车位。结果物业不顾业主强烈呼吁,简单地在另一边机动车出入口栏杆旁开设了一个仅仅只能过一台电动车的通道,出去业主自己按旁边设的按键。由于位置太窄,每次经过时极为担心刮掉电动车后视镜或者撞到门框上。进来时门关闭着只能从之前的唯一通道——坡坡处(通道非常窄)进入小区。我已经在窄窄的过道上掉下坎子两回,还好大人小孩没有大伤,只是腿部蹭伤淤青。很多业主都在此处滑倒、摔伤流过血,请市长帮忙协调此事,关于居民的安全问题,联投金港物业不作为。三环外四环旁的2.48块一平的物业费实在交的让人心不甘情不愿。 视频链接:https://vms.msgboard.dawuhanapp.com/video/UL78COSlUR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联投金色港湾1期地库出入门充电桩迁移位置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您要求将联投金色港湾1期地库4号码出入门充电桩迁移位到对面车位的问题,现已反馈至物业,要求物业上报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征集全体小区业主意见,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改建、重建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决定出资方式及施工方案,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个人及物业公司无权擅自更改规划。12月26日我区住建局物管所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联投金色港湾1期地库出入门充电桩迁移位置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您要求将联投金色港湾1期地库4号码出入门充电桩迁移位到对面车位的问题,现已反馈至物业,要求物业上报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征集全体小区业主意见,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改建、重建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决定出资方式及施工方案,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个人及物业公司无权擅自更改规划。12月26日我区住建局物管所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