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武汉市城建部门公平对待人民群众
硚口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7点击:45

武汉留言板:武汉市硚口区汉西北路新华尚都国际小区在二环线东侧,日常车流量大,噪音污染严重。新华尚都国际小区对面、二环线西侧也是居民小区。武汉市城建部门区别对待,在靠近居民小区的二环线西侧安装了隔音屏障,拒绝在靠近新华尚都国际小区一侧(二环线东侧)安装隔音屏障,导致往西扩散的噪音全部被隔音屏障反射回东侧,致使新华尚都国际小区的噪音污染更加严重,关着窗户都能达到60分贝以上,严重侵害了新华尚都国际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请武汉市城建部门着力解决处事不公、区别对待、只在西侧安装隔音屏障、侵害新华尚都国际小区合法权益的行为。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硚口区汉西北路36号路兴华尚都国际小区毗邻二环线高架桥,靠近小区一侧未安装隔音设备,所以要求在高架桥上安装隔音屏。经初步核实,二环线先于该小区建成,小区已采取住宅楼安装双层中空玻璃降噪措施,根据兴华尚都国际小区环评验收监测报告显示的数据,该小区在室内关窗噪声监测数据达标。依据武汉市城综委办关于印发〈城市综合管理类市民投诉集中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城综委办[2021]4号)文件精神,“已投入使用的机场二高速、二环线、杨泗港大桥两端等公共交通设施,噪音污染严重,城建、交通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生态环境、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制定交通噪音污染治理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因公路、城市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对噪声污染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制定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采取管理或者工程措施,减轻噪声污染。”关于此处能否实施新装、加装隔音屏的问题,已向您告知向城建部门(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反映。2023年12月25日10:30,我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通过电话8378351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承办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硚口区汉西北路36号路兴华尚都国际小区毗邻二环线高架桥,靠近小区一侧未安装隔音设备,所以要求在高架桥上安装隔音屏。经初步核实,二环线先于该小区建成,小区已采取住宅楼安装双层中空玻璃降噪措施,根据兴华尚都国际小区环评验收监测报告显示的数据,该小区在室内关窗噪声监测数据达标。依据武汉市城综委办关于印发〈城市综合管理类市民投诉集中领域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城综委办[2021]4号)文件精神,“已投入使用的机场二高速、二环线、杨泗港大桥两端等公共交通设施,噪音污染严重,城建、交通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生态环境、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制定交通噪音污染治理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因公路、城市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对噪声污染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制定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采取管理或者工程措施,减轻噪声污染。”关于此处能否实施新装、加装隔音屏的问题,已向您告知向城建部门(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反映。2023年12月25日10:30,我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通过电话8378351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承办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