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春城齐家物业乱收费,不作为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1点击:51
武汉留言板:大家千万别信物业退装修押金,他们压根没想过退。现在说给我们退装修押金是有条件的,要大家按2.8交一年物业费。这样的话别说退押金了,还要倒给他们钱。1. 物业法规定,物业费是从正式交房开始算,前期物业服务是开发商支付费用。2. 商品房物业费2.8不合理,同住一个小区,我们要求按还建房物业费1.6的标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物业企业未退还您装修押金问题,我局已督促物业做好相关房屋验收工作,业主没有违规装修的前提下,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押金退还给业主。经查询,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物业费备案价为2.8元/平方。针对您反映的部分业主是按照1.6元/平方收取的问题。经向物业公司核实,小区物业费都是按照2.8元/平方收取,还建房的物业费,物业向业主收取1.6元/平方,剩余的部分由开发商补贴给物业公司,其实收费标准是一样的。12月20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0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反馈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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