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大道BRT光谷大道右转至丽岛漫城方向车辆不礼让行人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1点击:44

留言板:高新大道BRT光谷大道站(靠近武汉市交通学院这边)的右转方向,明明过马路人行道绿灯,碰到没素质的司机,加速行驶,还要骂人,觉得车辆右转优先,能否这个地方加上违法不理让行人的摄像头,或者上下班高峰期把右转的红绿灯短暂设置为红灯?
官方回复:尊敬的曹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高新大道光谷大道路口未设置右转信号灯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针对设置右转信号灯的问题,根据信号灯相关要求,当路口的进口的右转车道大于等于2条车道时,应设置右转信号灯,但目前该路口各方向均为一条右转车道,故不具备设置右转信号灯的条件。您反映建议光谷大道高新大道路口右转安装礼让行人设备的情况,我队已组织专人对路口周边情况实地调研,对现场进行进一步调研勘查交通环境、施工环境等因素,核实是否符合增设条件。如若符合增设条件且反映情况属实将制定完善的建设方案并尽快落实施工建设。目前我队已要求辖区巡逻警力加强巡逻,对此路口不礼让行人的车辆加大管理力度,保证路口畅通行人过街安全。 后期我队也会加强“礼让行人”的宣传教育及处罚力度,使广大驾驶员能逐步意识到“礼让行人”的重要性和自觉性,共同创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12月15日16时34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曹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高新大道光谷大道路口未设置右转信号灯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针对设置右转信号灯的问题,根据信号灯相关要求,当路口的进口的右转车道大于等于2条车道时,应设置右转信号灯,但目前该路口各方向均为一条右转车道,故不具备设置右转信号灯的条件。您反映建议光谷大道高新大道路口右转安装礼让行人设备的情况,我队已组织专人对路口周边情况实地调研,对现场进行进一步调研勘查交通环境、施工环境等因素,核实是否符合增设条件。如若符合增设条件且反映情况属实将制定完善的建设方案并尽快落实施工建设。目前我队已要求辖区巡逻警力加强巡逻,对此路口不礼让行人的车辆加大管理力度,保证路口畅通行人过街安全。 后期我队也会加强“礼让行人”的宣传教育及处罚力度,使广大驾驶员能逐步意识到“礼让行人”的重要性和自觉性,共同创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12月15日16时34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