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依法处置不具备防疫条件的宠物集市

江汉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13点击:44
武汉留言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越秀国金天地mall于11月24日至26日在普通密闭的商场内举行大型宠物集市,商场内宠物聚集、臭味熏天,根本不具备防控消杀条件,严重影响人体健康,恳请主管部门查处!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区新华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多次联系您,您均未接听电话,我所工作人员无法了解具体情况,您可拨打本所办公电话85779960反映诉求,方便我们跟进解决。2023年12月6日10时37分、12月6日11时18分、12月6日11时48分,我区新华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77996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电话,您可拨打本所办公电话85779960反映诉求,方便我所工作人员进一步告知相关情况。【经办单位:江汉区新华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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