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责任让业主享受停电苦果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13点击:50
武汉留言板:位于蔡甸区世茂国风五期小区又于2023年12月1日晚上停电。将近两小时多才来电。住进小区几月就遭遇频繁停电多次。业主只能求助各部门也无门。开发商,供电局,物业相互推诿责任。夏天高温时候停电,冬天取暖季节停电,给生活带来极度的不方便。业主们的求助和投诉都没有得到真正的改进。不知道这些职能部门是没有权利还是需要钱才能彻底解决小区停电问题?停电问题业主们已经无路可投了吗?还是需要业主们再升级更高部门求助?春节将近不想再出现停电现象,望有关部门以民生最基本的用电需求恳请解决。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小区停电、希望进行电改的问题。经核实,您是世茂国风5期的业主。因前期开发建设单位未向供电部门移交电表,该小区用电未实现一户一表终端到户,业主无法自行在供电公司缴纳电费,由物业企业按照国家电网的收费标准代收代缴。2023年12月1日晚上19:50许,该小区突然停电。物业企业立即对园区供电设备进行检查,同时向大集供电部门反映停电情况。经物业初步排查,园区设备运行正常,停电原因为园区外高压线漏电,导致10KV高压跳闸。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立即对漏电部位进行维修(见附图),于21:50分进行合闸恢复供电。10KV 文 63 世茂线产权属于武汉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现供电部门要求该公司尽快将产权移交,进行销户处理。针对小区业主希望进行电改的诉求,依据《民法典》第278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相关规定,需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后,共同决议小区电改事宜。因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已将业主诉求上报社区和街道(见附图),下一步,将由社区牵头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民意,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电改施工,还请持续关注后续处置情况。12月12日,我区住建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434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我区住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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