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长期高音喇叭扰民
硚口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13点击:39

武汉留言板:请转办市生态环境局
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雏鹰幼儿园)每日早上7点50-下午,每隔一个时间段均会准时会以高音喇叭形式外放音乐,严重干扰21栋居民生活环境(百姓之春小区21栋)。
对比,针对雏鹰幼儿园均已违反噪音管理条例的诉求:要求立即整改,停止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对周边居民产生噪音污染及影响。
该扰民事件已多次协调当地业委会、居委会等团体及组织出面解决,但该幼儿园仅短暂几天内象征意义上减少一点音量,周而复始,长期得不到解决,该幼儿园的理由为课间娱乐是教育部要求的,但娱乐与噪音扰民完全是不一样的概念,不一定在娱乐过程中必须伴随高音喇叭。
...
参考条例如下:第七章第六十三条及六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敏感建筑物,包含居住)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陶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雏鹰幼儿园早上7点50分小朋友入园会进行晨间锻炼,上午10点10分小朋友1小时户外游戏及下午的户外锻炼、放学环节均需要音乐广播。因为幼儿园面积大,小朋友活动区域广,为了能满足每一位幼儿的正常活动需要,所以需要多次播放广播。12月11日下午16点23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硚口区教育局】
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雏鹰幼儿园)每日早上7点50-下午,每隔一个时间段均会准时会以高音喇叭形式外放音乐,严重干扰21栋居民生活环境(百姓之春小区21栋)。
对比,针对雏鹰幼儿园均已违反噪音管理条例的诉求:要求立即整改,停止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对周边居民产生噪音污染及影响。
该扰民事件已多次协调当地业委会、居委会等团体及组织出面解决,但该幼儿园仅短暂几天内象征意义上减少一点音量,周而复始,长期得不到解决,该幼儿园的理由为课间娱乐是教育部要求的,但娱乐与噪音扰民完全是不一样的概念,不一定在娱乐过程中必须伴随高音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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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条例如下:第七章第六十三条及六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七章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敏感建筑物,包含居住)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陶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雏鹰幼儿园早上7点50分小朋友入园会进行晨间锻炼,上午10点10分小朋友1小时户外游戏及下午的户外锻炼、放学环节均需要音乐广播。因为幼儿园面积大,小朋友活动区域广,为了能满足每一位幼儿的正常活动需要,所以需要多次播放广播。12月11日下午16点23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硚口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