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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我妈是我妈”太难了

江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6点击:32
武汉留言板:本人到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事项,前后跑了三趟,至今无法办理。我的诉求:将父母户口一次迁至本人户口处。第一次以父亲年龄未满为由不予办理。第二次以未提供父母结婚证原件为由(有复印件,原件由于父母暂未查找到)不予办理,只能一个一个办,我对比有合理性质疑,这种规定过时且不便民,必须死板执行,罔顾便民原则,都能办理差别就是群众要多跑腿。本着解决问题思路,我妥协同意先办一个后办一个,我提供了父母户口本,里面有本人迁出前的信息页。窗口人员表示先收着,但认为只能证明父子关系,不能证明母子关系。第三次,我按照窗口人员的要求,补充提供了履历表。窗口人员以履历表中母亲年龄与身份证不一致(由于历史原因母亲实际年龄与证件年龄不一致,履历表是本人据实填报,没有要求按照证件载明信息填写)为由,再次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我认为我已无能为力,并且我认为现有证据只能够证明母子关系,身份证户口本显示母亲为父亲妻子,显示我为父亲儿子,怎么就不能证明我妈是我妈,且结婚证复印件也能显示结婚时间。退一步说,即使是二婚也是法律上的母亲,何况本就是原配,简直让人无语。便民高效提了这么久,还是这种现状,我一再提出可以出具承诺书,但不予理会。我最大的感受是行政机关不能换位思考,站在群众角度反思自身工作需要改进的地方:没有结婚证也可以办投靠子女落户,为何非要一个一个办而不能一次办?有户口本信息证明,为何要额外加重群众不必要的证明负担?
官方回复:尊敬的艾先生: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江岸区公安分局民警核实,江岸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您父母户籍地公安机关和江岸区民政局,询问是否可以出具相关证明。窗口工作人员向您解释了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已告知您多个解决方法。 您若在办理的过程中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02782297927咨询,也可携带资料到江岸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后湖五路16号)现场咨询。我们已向您进行了解释,并提供了政策依据。 2023年11月29日,江岸区公安分局通过电话0278229792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句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经办单位:江岸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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