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口非机动车道乱停车没人管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6点击:1

留言板:小区门口非机动车道每天早晚高峰都停满了车,严重扰乱小区居民的正常通行,希望市政在非机动车道两边加装石柱以及小区地库出口两边也加装石柱,从根源上阻止车子开进来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光谷一路周边承载数个大型居民区及沿街商铺,人流量、车流量非常大,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会出现车辆临时停放路面现象。前期,我队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此路段路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双排违停、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摄像取证、贴单告知。因整治为巡逻方式加之整治前需对违停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收到短信的驾驶员会尽快驶离,但这种“你来我走”的现象就会造成违停反复。11月1日至今光谷一路共计摄像取证贴单500余起,进社区发放停车管理宣传单1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30余张。下步工作中,我队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摄像取证、贴单告知、拖移车辆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规范停车宣传工作。另关于您反映的人行道增设石质阻车桩问题我队已积极联系城管部门反映。11月30日14时57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光谷一路周边承载数个大型居民区及沿街商铺,人流量、车流量非常大,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会出现车辆临时停放路面现象。前期,我队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此路段路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双排违停、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摄像取证、贴单告知。因整治为巡逻方式加之整治前需对违停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收到短信的驾驶员会尽快驶离,但这种“你来我走”的现象就会造成违停反复。11月1日至今光谷一路共计摄像取证贴单500余起,进社区发放停车管理宣传单1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30余张。下步工作中,我队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摄像取证、贴单告知、拖移车辆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规范停车宣传工作。另关于您反映的人行道增设石质阻车桩问题我队已积极联系城管部门反映。11月30日14时57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