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是否算非法运营?就偶尔上下班顺路接单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6点击:48

留言板:顺风车是否算非法运营,保险公司以接顺风车改变车辆运营属性为由拒保是否合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2月4日,我单位通过电话822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7]16号)规定,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鼓励并规范不以营利为目的、共享互助的私人小客车合乘,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政策,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关于车辆保险问题,可以向保险公司详细咨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经办单位: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客运事业发展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12月4日,我单位通过电话822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7]16号)规定,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鼓励并规范不以营利为目的、共享互助的私人小客车合乘,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政策,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关于车辆保险问题,可以向保险公司详细咨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经办单位: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客运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