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德悦湖业委会成立投票不透明,需要公正公开或者取消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6点击:43
武汉留言板:小区未投票未选举内定的业委会,在没有经过广大业主投赞同票的情况下,竟然公示已签新物业合同且公示新物业合同已经生效,此物业合同也没有为小区业主考虑,小区有累积近800户业主实名签名要求罢免业委会。请上级监管部门体恤民情,认真对待民意诉求!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0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如果您不认同业委会的决定或决议,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2.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罢免业主委员会需要全小区20%以上的业主联名,有明确的发起人及发起意见,业主可以向德和社区递交相关材料。目前,正在提交联名申请业主签名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若业主签名均为业主的真实意愿,将依法依规按照规定的程序,指导、监督业委会召开临时业主代表大会。12月1日,中法城社发处工作人员已用电话6960896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非常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蔡甸区中法城社发处综治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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