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路车辆违停严重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6点击:44

留言板:旭辉千山凌云一期和二期中间的关中路车辆违停严重,请相关部门协助处理并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官方回复:尊敬的肖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关中路周边承载数个大型居民区及沿街商铺,人流量、车流量非常大,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会出现车辆临时停放路面现象。前期,我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此路段路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双排违停、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摄像取证、贴单告知。因整治为巡逻方式加之整治前需对违停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收到短信的驾驶员会尽快驶离,难免会造成违停反复。11月1日至今关中路共计摄像取证贴单130余起,进社区发放停车管理宣传单1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30余张。下步工作中,我队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摄像取证、贴单告知、拖移车辆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规范停车宣传工作。12月4日11时23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肖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关中路周边承载数个大型居民区及沿街商铺,人流量、车流量非常大,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会出现车辆临时停放路面现象。前期,我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此路段路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双排违停、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摄像取证、贴单告知。因整治为巡逻方式加之整治前需对违停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收到短信的驾驶员会尽快驶离,难免会造成违停反复。11月1日至今关中路共计摄像取证贴单130余起,进社区发放停车管理宣传单1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30余张。下步工作中,我队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摄像取证、贴单告知、拖移车辆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规范停车宣传工作。12月4日11时23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