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钢旅华府项目 拖欠工资
就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6点击:138

留言板:此项目从四月份来份开始就没有发工资 然后老板一直催促员工做事。请求政府为老百姓伸张正义
官方回复:尊敬的阮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底被上海广厦(集团)有限公司安排在钢旅华府一期项目从事资料员岗位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为4500元,您表示该单位拖欠您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0月底工资18000多元未支付。随即工作人员联系到被投诉单位上海广厦(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余总,其表示公司已于6月底支付了您59000元工资,后余总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您14000元工资,其表示由于您未办理离职手续并归还公司工作电脑,导致公司未发放您7月至9月的工资,经协调,其态度强硬,表示您须11月21日前将公司电脑归还后,公司会将您剩余全部工资支付到位。您表示不认可单位说法,要求其立即将您剩余全部工资支付到位。11月15日15:38,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686833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下一步,工作人员将按照执法程序对该单位做进一步查处,请您按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向工作人员(地址:洪山区珞狮南路198号,电话:02787397095)提供投诉有关证据材料,以便后续查处。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阮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底被上海广厦(集团)有限公司安排在钢旅华府一期项目从事资料员岗位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为4500元,您表示该单位拖欠您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0月底工资18000多元未支付。随即工作人员联系到被投诉单位上海广厦(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余总,其表示公司已于6月底支付了您59000元工资,后余总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您14000元工资,其表示由于您未办理离职手续并归还公司工作电脑,导致公司未发放您7月至9月的工资,经协调,其态度强硬,表示您须11月21日前将公司电脑归还后,公司会将您剩余全部工资支付到位。您表示不认可单位说法,要求其立即将您剩余全部工资支付到位。11月15日15:38,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686833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下一步,工作人员将按照执法程序对该单位做进一步查处,请您按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向工作人员(地址:洪山区珞狮南路198号,电话:02787397095)提供投诉有关证据材料,以便后续查处。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