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呼吁*:置换或改善家庭还清公积金贷款后,给予商转公机会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6点击:112
留言板:今日武汉政府官网发布最新通知:《关于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恢复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第(十五)条指出: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细化完善相关操作细则。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优化完善住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局,人行湖北省分行营管部,武汉公积金中心,各区人民政府)。在此背景下,强烈呼吁有关部门给予“置换或改善家庭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允许商转公”政策。 原因在于:部分行业经济下行带来压力,导致月收入下降造成断供屡见不鲜,缺乏信心故而对新购和置换缺乏动力。 如放开置换可商转公,原商贷购房者(很多是工薪族)其公积金账户才能真正实现“用于购房还款”的初衷,显著降低收入下降家庭负担,弥合断供危机,增强市场信心。 地级市黄石已经施行该政策一年并听到较好反响,希望咱们武汉住房管理体系在大环境下也能博观约取、走在前列,越来越好!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二套房商转公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等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时,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其中: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因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在90%以上的实际,市公积金中心决定暂不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 12月4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