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3第4135号

武汉通 2023-12-03   49

编号:2023第4135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3189号,黄全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12604号 吴建方,吴映龙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4070004GB00220F00010002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1R2地块名流雅阁6栋1单元17层1室  协助转移登记至黄全刚(公民身份号码:421122198409094911)名下,作废产证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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