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第4141号
根据(2023)鄂0116执恢313号之三,高少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7)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36870号 |
卿松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6005023GB00068F00010144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33号恒大名都二期94栋25层1室 |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高少刚(42112719891104281X)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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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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