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在车上 交警为什么还罚款单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点击:9

留言板:我人在车上,交警还拍照贴罚单,请问怎么回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通过查询违法记录照片显示您的小型汽车鄂A***1于2023年11月6日10时20分,在东西湖区五丰街临空港大道至田园中路实施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039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3项的规定。依法对市民的车辆进行处罚。已告知我队已于11月6日10时06分已短信通知(违停取证系统自动生成及发送通知车主立即将车辆驶离该路段),您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且拉开车门,我单位拍您拉车门照片和地面照片,上传误审导致处罚,我单位已经为您拟定申报删除。11月30日9时9分、12月1日9时43分、12月1日11时12分,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大队多次与您联系,均无法接通。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通过查询违法记录照片显示您的小型汽车鄂A***1于2023年11月6日10时20分,在东西湖区五丰街临空港大道至田园中路实施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039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3项的规定。依法对市民的车辆进行处罚。已告知我队已于11月6日10时06分已短信通知(违停取证系统自动生成及发送通知车主立即将车辆驶离该路段),您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且拉开车门,我单位拍您拉车门照片和地面照片,上传误审导致处罚,我单位已经为您拟定申报删除。11月30日9时9分、12月1日9时43分、12月1日11时12分,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大队多次与您联系,均无法接通。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