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公积金提取问题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2点击:50

留言板:近期我打算买一套二手房,属于首套房,使用的商业贷款,公积金没有提取过,请问如何提取公积金作为购房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准备在武汉使用商贷购买一套二手房,咨询购房后如何提取您的公积金。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您的情况有以下两种提取方式可供选择:(1)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金。本项提取所需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②借款抵押合同③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查证明。(2)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提取的,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本项提取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3、房查证明(含房查单、微信公众号“武汉住保房管”现场查询);4、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税种:契税)或《契税纳免税申报表》。注:职工购买二手房时,系统可通过税务部门数据共享查询职工购房计税价格,若因税务部门数据问题无法联网核验,职工需补充提供以下任意一项:①房产局档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无需盖章);②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出具《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或《增量房申报表》(加盖业务专用章);③《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或《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承受方)》复印件(无需盖章)。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多种提取方式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一旦选择不得修改。您若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可选择其中一种提取方式携带相关提取资料至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审核办理提取业务。11月29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准备在武汉使用商贷购买一套二手房,咨询购房后如何提取您的公积金。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您的情况有以下两种提取方式可供选择:(1)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职工及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金。本项提取所需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②借款抵押合同③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查证明。(2)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提取的,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本项提取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3、房查证明(含房查单、微信公众号“武汉住保房管”现场查询);4、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税种:契税)或《契税纳免税申报表》。注:职工购买二手房时,系统可通过税务部门数据共享查询职工购房计税价格,若因税务部门数据问题无法联网核验,职工需补充提供以下任意一项:①房产局档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无需盖章);②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出具《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或《增量房申报表》(加盖业务专用章);③《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或《存量房交易税费申报表(承受方)》复印件(无需盖章)。职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多种提取方式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一旦选择不得修改。您若符合首套房提取条件,可选择其中一种提取方式携带相关提取资料至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审核办理提取业务。11月29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