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誉国际云麓小区车位管理费

武汉通2023-12-01  40

武汉留言板:我是星誉国际云麓小区业主,于今年6月份购买了一个车位,当时销售和物业曾告知我们,车位管理费在接收车位之后缴纳,如没有接收车位便不用交,但车辆进入车库需要缴纳临时停车费。因我们房屋还未入住,平时不需要停车,便未接收车位,有时到小区办事便按照物业要求缴纳了临时停车费。如今,小区物业又要让我们补齐之前几个月的车位管理费,可我们车位未收,且物业在我们购买的车位上安装了地锁,并没有把钥匙交给我们,导致我们也无法使用自己的车位。试问,物业未将车位使用权移交给我们,限制车位使用,却既收了临时停车费,还要收车位管理费,是何道理?请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这样乱收费的情况,要求物业减免车位管理费,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利益和诉求。
官方回复:尊敬的汪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地下车位管理费相关问题。经查,您2023年5月28日签订《停车场车位租赁合同》长租A026车位,车位租赁合同第3条明确约定承租人应于2023年6月3日前持身份证件、本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自行前往管理该车位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车位交付使用手续。签订物业服务并依约使用租赁车位,出租人不再另行通知车位交付时间。如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的为出租人已将租赁车位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须承担该日期次日起该车位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相关费用,承租人也不得因其自身逾期办理车位交付使用手续求减免任何费用。据悉,经物业公司和车位销售中心协商,小区统一从7月10日开始收取泊车服务费。江岸区房管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做好业主沟通、解释工作,并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职尽责,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服务于小区业主。11月1日9时20分,江岸区房管局通过电话828364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房管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岸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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