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三环常青立交至姑嫂树路立交货车燥音巨大
江汉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2-1点击:42
武汉留言板:北三环常青立交至姑嫂树路立交货车燥音巨大,影响三环外几个小区居民,希望政府加隔音板解决!
官方回复:尊敬的谢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三环线高架桥是武汉市较早开通的环线道路,车流量较大,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关于您要求安装隔音屏的诉求,根据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武环委[2023]16号 《武汉市关于<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第四十六条 第二款、第三款 :“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等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制定、实施治理方案”。职责部门分工“由城建、交通运输等高速公路、城市高架、轨道交通线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工作人员向您进行了相关解释,同时已告知解决途径。2023年11月29日上午09:31:00,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经办人通过电话6566161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
官方回复:尊敬的谢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三环线高架桥是武汉市较早开通的环线道路,车流量较大,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关于您要求安装隔音屏的诉求,根据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武环委[2023]16号 《武汉市关于<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第四十六条 第二款、第三款 :“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等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制定、实施治理方案”。职责部门分工“由城建、交通运输等高速公路、城市高架、轨道交通线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工作人员向您进行了相关解释,同时已告知解决途径。2023年11月29日上午09:31:00,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经办人通过电话6566161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汉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