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临江府小区开发商违规卖车位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28点击:54

武汉留言板: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在2021年8月购买了融创临江府小区期房,承诺2023年5月底交房即办证,同时购买了地下车位,当时融创说后期只卖不租,想着停车难只好高价购买(原价21万,后优惠2万实际19万),今年交房后时际能办证已经到9月份,融创承诺按延期办证进行补偿,但不补现金而是补偿车位劵用于购买车位,我已买过车位这个劵就是废纸一张,简直是霸王条款。现在不仅降价销售车位还出租车位。融创在未交房时就违规销售车位,以欺骗的手段侵害我们的权益,请各部门领导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根据《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委[2014]2755号)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因此,车位降价不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同时,经青山区房管局了解,您的反映的延期赔偿方案问题为合同纠纷,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了小区开发企业负责人,开发企业负责人表明针对已买车位的业主的权益,现阶段提供的解决方案如业主不赞同,可保留权益,也可以通过转租实现具体收益,具体使用根据业主的个人需求使用或保留权益,开发企业提供对应的解决方式,业主自行选择。同时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也建议您,如果无法和开发企业达成一致决定,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11月17日,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15)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根据《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委[2014]2755号)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因此,车位降价不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同时,经青山区房管局了解,您的反映的延期赔偿方案问题为合同纠纷,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了小区开发企业负责人,开发企业负责人表明针对已买车位的业主的权益,现阶段提供的解决方案如业主不赞同,可保留权益,也可以通过转租实现具体收益,具体使用根据业主的个人需求使用或保留权益,开发企业提供对应的解决方式,业主自行选择。同时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也建议您,如果无法和开发企业达成一致决定,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11月17日,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15)向您反馈了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