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咨询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28点击:37

留言板:本人家庭名下有已有两套房,准备改善换新房,请问一下,第三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本人是二孩家庭,目前没有贷款,公积金也未提取过。本人准备在购买第三套改善性住房后出售其中的一套住房。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和配偶均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您未办理过异地公积金转入,您的家庭在武汉有两套新建商贷住房,且商贷已结清。咨询购买第三套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以及如何提取您的公积金。关于公积金贷款,根据《武汉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19〕1号)规定,借款人家庭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者在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贷款次数达2次及以上的,其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可受理。因您的家庭在武汉有两套房产,故再购房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关于公积金提取,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提取的,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其中,“首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配偶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无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本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您若符合上述公积金首套房提取条件,可携带以下提取资料至公积金旗舰店办理提取审核:①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②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③《不动产权证书》;④全额购房发票;⑤房查证明(现场通过手机或自助设备打印房查佐证房价)。11月22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和配偶均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您未办理过异地公积金转入,您的家庭在武汉有两套新建商贷住房,且商贷已结清。咨询购买第三套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以及如何提取您的公积金。关于公积金贷款,根据《武汉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19〕1号)规定,借款人家庭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者在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贷款次数达2次及以上的,其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可受理。因您的家庭在武汉有两套房产,故再购房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关于公积金提取,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提取的,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其中,“首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配偶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无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本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您若符合上述公积金首套房提取条件,可携带以下提取资料至公积金旗舰店办理提取审核:①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②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③《不动产权证书》;④全额购房发票;⑤房查证明(现场通过手机或自助设备打印房查佐证房价)。11月22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