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根据实际情况规划免费停车位考虑民生
开发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23点击:35

武汉留言板:我是蔡甸区川江池一路印江山小区的居民,本小区地处四环以外近五环,周围都是空置地(荒草荒地),公共交通几乎没有,而小区物业费及停车费却与市内价格持平,现开车的用户停车非常困难,我们要求在小区附近,设法山路川江池一路等合适路段,规划免费停车位。如此,既减轻居民生活负担,也强化了社会秩序,减少了社会矛盾,诚挚谢谢。\uD83D\uDE4F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经了解,您反映印江山小区内停车收费较高,建议周边路段增设停车位。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物业费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物业公司是按照约定标准收取;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地库车位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收取停车费只是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车位收取的管理费。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签订的服务合同做好小区日常服务工作。2023年11月21日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通过电话027-8421201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经现场踏勘核实,设法山路为主道3车道+辅道1车道1非机动车道,路段中心设置有中心隔离护栏,主道与辅道之间也设置有隔离花坛,非机动车道宽度较窄。川江池一路路段设置有机非硬质隔离花坛,非机动车道宽度较窄,不足3米,两条道路均不具备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的条件。市交管局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在交通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仍然推出了便民措施,规定“晚7点至次日早7点,在小区周边顺向依次单排停放,且不妨碍交通通行的车辆,免于处罚。”尽可能方便群众。2023年11月21日10时15分,我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秩序中队,通过电话8439981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经了解,您反映印江山小区内停车收费较高,建议周边路段增设停车位。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物业费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物业公司是按照约定标准收取;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地库车位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收取停车费只是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车位收取的管理费。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签订的服务合同做好小区日常服务工作。2023年11月21日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通过电话027-8421201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经现场踏勘核实,设法山路为主道3车道+辅道1车道1非机动车道,路段中心设置有中心隔离护栏,主道与辅道之间也设置有隔离花坛,非机动车道宽度较窄。川江池一路路段设置有机非硬质隔离花坛,非机动车道宽度较窄,不足3米,两条道路均不具备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的条件。市交管局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在交通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仍然推出了便民措施,规定“晚7点至次日早7点,在小区周边顺向依次单排停放,且不妨碍交通通行的车辆,免于处罚。”尽可能方便群众。2023年11月21日10时15分,我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秩序中队,通过电话8439981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