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江汉区步行街悦荟广场印力物业
江汉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23点击:46

武汉留言板: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长期以来江汉路步行街的悦荟广场的印力物业公司擅自更改无障碍卫生间用途导致肢体残疾人无法下如厕。由于悦荟广场的印力物业公司千方百计的搞钱,做事完全没有底线,什么人文关怀,什么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对印力物业公司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谈,只要能搞到钱,做什么事情 对印力物业来说都可以做,至于社会责任想都不用想,只要能把无障碍设施卫生间变成商铺出租搞到钱就行。至此,悦荟广场的业主经营户多次跟印力物业公司,江汉区花楼水塔街道办,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等部门沟通,至今没有任何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虽然旅行了两个多月了江汉路悦荟广场无障碍设施卫生间改变成商铺,还是没有引起有关管理部门和印力物业公司的重视,简直无视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到现在为止印力物业已经违法了,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完全可以对悦荟广场的印力物业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无障碍设施责任人不履行维护和管理职责,无法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二)设置临时无障碍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三)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进行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悦荟广场卫生间问题。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已约谈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约谈物业经理,下达了整改书,要求解除占用并恢复原样。经督促现场核实,物业公司已清理完毕解除占用。11月17日9:40分14:49分15:40分,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通过电话8579588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无法告知您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悦荟广场卫生间问题。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已约谈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约谈物业经理,下达了整改书,要求解除占用并恢复原样。经督促现场核实,物业公司已清理完毕解除占用。11月17日9:40分14:49分15:40分,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通过电话8579588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无法告知您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