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商业用地
江夏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23点击:52
武汉留言板:江夏区万科理想星光门口空地,在2020年本为商业用地,但是大桥管委会和江夏区规划局在21年以后,突然说是二类工业用地,严重损害周边几十万居民正当权益。要求立即停止建设工厂,恢复商业用地,至少也应该改为M0
官方回复:尊敬的朱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经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武汉市新城组群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以下简称《控规》)于2015年经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作为我区规划管理和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依据《控规》,万科理想星光南侧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从2015年《控规》批准至今未做调整。在《控规》做出修改前,现行《控规》仍是江夏区规划管理和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武汉市江夏阳光创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以出让方式取得江夏经济开发区龚家铺村、豹山村JX(2023)007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86281.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2023年10月武汉江夏数字经济科技产业创新社区一期项目取得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23年10月武汉市江夏阳光创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我局依法依规受理了该申请,并于2023年11月3日-11月16日在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夏区局网站和项目现场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方案仅就该项目建筑面积、建筑退让距离(主要是指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规划用地红线、山体水体保护线、紫线等)、建筑间距、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形象、交通组织及停车位配建等内容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经江夏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地块的土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由于我区不在市政府发布的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的适用范围内,当前土地性质无法变更。目前该地块由江夏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江夏数字经济科技产业创新社区,目前进度处于初步策划中,规划图纸还在修改,但确定未来创新社区不会建设工业污染厂房。2023年11月20日,工作人员通过8795024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官方回复:尊敬的朱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经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武汉市新城组群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以下简称《控规》)于2015年经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作为我区规划管理和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依据《控规》,万科理想星光南侧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从2015年《控规》批准至今未做调整。在《控规》做出修改前,现行《控规》仍是江夏区规划管理和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武汉市江夏阳光创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以出让方式取得江夏经济开发区龚家铺村、豹山村JX(2023)007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86281.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2023年10月武汉江夏数字经济科技产业创新社区一期项目取得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23年10月武汉市江夏阳光创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我局依法依规受理了该申请,并于2023年11月3日-11月16日在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夏区局网站和项目现场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方案仅就该项目建筑面积、建筑退让距离(主要是指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规划用地红线、山体水体保护线、紫线等)、建筑间距、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形象、交通组织及停车位配建等内容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经江夏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地块的土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由于我区不在市政府发布的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的适用范围内,当前土地性质无法变更。目前该地块由江夏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江夏数字经济科技产业创新社区,目前进度处于初步策划中,规划图纸还在修改,但确定未来创新社区不会建设工业污染厂房。2023年11月20日,工作人员通过8795024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