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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水电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23点击:41
武汉留言板:新建小区(正商书香华府)商业门面水电没交给国家电网和水务部门收费,给商户:私自安装的分户电表,自营收入费用,给业主造成极为不便生活,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解决问题!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小区商铺的水电费由物业代收代缴的问题。经核实,您是正商书香华府小区商铺的业主,该小区于2022年7月31日陆续交付使用。前期开发建设单位未向供水和供电部门移交水表和电表,故该小区商铺的水电未实现一户一表终端到户,业主无法自行向供水和供电部门缴纳水电费,由供水和供电部门委托物业企业按照水务局和国家电网的收费标准代收代缴。针对您希望小区进行水改、电改的诉求,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相关规定,需由社区或者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共同决议是否进行水改、电改施工。因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建议您可咨询社区,由社区牵头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广泛征求民意,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水改、电改施工。11月14日,我区住建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434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我区住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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