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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武汉市国土规划局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23点击:48
留言板:请武汉市国土规划局解惑:江夏区将居民小区大门口对面的土地按10年前的情况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卖给污染企业建工业区,还以不符合市里实际的规划被市里驳回变更土地性质的申请为由,一意孤行,对百姓的申诉充耳不闻,这是合理合规的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武汉市江夏阳光创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以出让方式取得江夏经济开发区龚家铺村、豹山村JX(2023)007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86281.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2023年10月武汉江夏数字经济科技产业创新社区一期项目取得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23年10月武汉市江夏阳光创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我局依法依规受理了该申请,并于2023年11月3日—11月16日在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夏区局网站和项目现场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方案仅就该项目建筑面积、建筑退让距离(主要是指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规划用地红线、山体水体保护线、紫线等)、建筑间距、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形象、交通组织及停车位配建等内容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经核实,《武汉市新城组群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以下简称《控规》)于2015年经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作为我区规划管理及建设审批的法定依据。依据《控规》,万科理想星光对面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从2015年《控规》批准至今未做调整。在《控规》做出修改前,现行《控规》仍是江夏区规划管理及建设审批的法定依据。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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