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积极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的通知》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20点击:47

留言板:看到最近湖北省医保局的发文《关于完善积极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的通知》,以后将产前检查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范围,想了解下武汉市内例如同济 省妇幼 等三甲医院什么时候可以开始贯彻执行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n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n一、信访人诉求\n 您咨询,我市何时执行《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积极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的通知》。\n二、核查情况\n10月24日,《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积极生育医疗保障支持措施的通知》印发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工作要求,依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积极推动我市贯彻落实文件出台,配套措施落地,力争参保群众早日享受相关待遇。\n我市文件印发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予以关注。\n三、办理结果\n2023年11月17日下午15:25分我处工作人员与您分别取得电话联系,耐心答疑解惑,您表示知晓。经办处室:待遇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