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目前是否符合商转公政策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15点击:35

留言板:本人婚前购买首套住房使用组合贷款【商贷+公积金】已结清,目前家有两娃,二套改善性住房纯商贷还未结清。根据武汉市房管局相关政策,目前两孩家庭购买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根据国家近期关于降低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有关政策,银行也认定为首套房,并调整为执行首套房贷利率,那么请问我的改善性住房是否适用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商转公政策?希望得到详细回答。
官方回复:尊敬的黄女士: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家庭有多孩,夫妻双方办理了一笔组合贷已结清,目前家庭名下还有一套商贷房产,咨询是否可以按多孩政策将二套商贷房产变首套,办理商转公贷款。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等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时,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其中: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因当前(今年6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在90%以上,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一直存在,市公积金中心决定暂不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同时,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二套(含)以内住房,且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按商转公贷款二套房认定。您提到的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的内容与公积金无关。根据您的描述,您家庭名下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有两套房产,故暂无法办理商转公贷款。11月14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黄女士: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家庭有多孩,夫妻双方办理了一笔组合贷已结清,目前家庭名下还有一套商贷房产,咨询是否可以按多孩政策将二套商贷房产变首套,办理商转公贷款。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等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时,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其中: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因当前(今年6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在90%以上,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一直存在,市公积金中心决定暂不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同时,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二套(含)以内住房,且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按商转公贷款二套房认定。您提到的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的内容与公积金无关。根据您的描述,您家庭名下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有两套房产,故暂无法办理商转公贷款。11月14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