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丝露美容美发会所涉及霸王条款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10点击:72

留言板:武汉丝露美容美发会所涉及霸王条款。9月份时,我在小区门口碰到丝露美容美发会所工作人员推销开业活动的理发卡,花了30元购买其推广的两次剪发卡,购买完剪发卡后,因当时无剪发需求,便将该剪发卡放在家中。10/28日,本人想带孩子去该理发店理发,被其工作人员反馈剪发卡已过期无法使用,现场与该理发店工作人员沟通解决方案,理发店工作人员不提供任何解决方案,导致花钱购买的服务无法执行,与工作人员沟通退款,其也不同意。该店此行为涉嫌霸王条款,违反消费者保护法中第十条消费者享受公平交易权利,以及第二十三条三包协议、第二十四条中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恳请市场监督局同志协助介入,督促商家对未消费的钱款进行退款处理,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告如下: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1月6日16时55分通过电话联系您核实情况。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在丝*美容美发养生SPA会所(名湖豪庭店)办理理发卡要求退款的问题。经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调查调解,被诉方提供情况说明:店内体验卡上标注时间日期,不存在霸王条款,因此不予退款。11月6日16时55分,通过电话(027-87926928)将办理情况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告如下: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1月6日16时55分通过电话联系您核实情况。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在丝*美容美发养生SPA会所(名湖豪庭店)办理理发卡要求退款的问题。经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调查调解,被诉方提供情况说明:店内体验卡上标注时间日期,不存在霸王条款,因此不予退款。11月6日16时55分,通过电话(027-87926928)将办理情况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