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武汉市房管局有关“武房发[2023]8号”文相关问题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10点击:63

留言板:2023年9月19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武房发〔2023〕8号),其中第五款,“五、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23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职工家庭当前可贷款额度上浮20%,同时不超出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即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90万元,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70万元)。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请问该政策出台后,如何计算本人能贷公积金的最高限额,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单身,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您名下现有一套商业贷款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准备办理商转公贷款,咨询贷款额度如何计算且额度如何上浮到20%。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商转公贷款额度根据我市最高贷款限额、贷款最高比例、借款人家庭实际还款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1)贷款最高限额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2)贷款最高比例购买一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3)实际还款能力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还贷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4)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另外,2023年9月19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武房发〔2023〕8号)中的第五条“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上浮问题: (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当前可贷款额度”,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受理住房公积?贷款申请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贷款额度试算结果。上浮20%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出我市住房公积?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即家庭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家庭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2)贷款额度阶段性上浮政策自2023年9月19日起施行,此时间节点前受托银?已经受理并已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资格审核登记”的,仍然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3)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以及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额度参照本政策执行。 (4)其他未涉及部分仍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5)该阶段性政策执?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您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通过以上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贷款额度试算;或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支付宝市民中心及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互联网服务渠道,注册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自助进行贷款额度试算。最终贷款额度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审核结果为准。11月8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单身,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您名下现有一套商业贷款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准备办理商转公贷款,咨询贷款额度如何计算且额度如何上浮到20%。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商转公贷款额度根据我市最高贷款限额、贷款最高比例、借款人家庭实际还款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1)贷款最高限额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2)贷款最高比例购买一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3)实际还款能力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还贷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4)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另外,2023年9月19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武房发〔2023〕8号)中的第五条“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上浮问题: (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当前可贷款额度”,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受理住房公积?贷款申请时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贷款额度试算结果。上浮20%后的贷款额度不得超出我市住房公积?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即家庭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家庭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2)贷款额度阶段性上浮政策自2023年9月19日起施行,此时间节点前受托银?已经受理并已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资格审核登记”的,仍然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3)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以及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额度参照本政策执行。 (4)其他未涉及部分仍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5)该阶段性政策执?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您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通过以上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贷款额度试算;或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支付宝市民中心及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互联网服务渠道,注册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自助进行贷款额度试算。最终贷款额度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审核结果为准。11月8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