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物业公区收益账户公示,物业服务人员不要光头黄毛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1-10点击:79
留言板:小区公区收益账户归全体业主所有,受监管,定期强行公示!小区公区收益账户归全体业主所有,受监管,定期强行公示!小区公区收益账户归全体业主所有,受监管,定期强行公示!物业服务人员禁止招聘光头,黄毛,非主流,纹身的社会混混!物业服务人员禁止招聘光头,黄毛,非主流,纹身的社会混混!物业服务人员禁止招聘光头,黄毛,非主流,纹身的社会混混!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系反映汉阳区广电·兰亭都荟小区公共收益公示问题,《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 受业主监督。”第三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征求业主意见后,可以指定物业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经汉阳区房管局核实,物业公司已于8月份在小区公示栏公示2023年1至6月份的公共收益。汉阳区房管局已转述您对物业公司人员招聘的建议,并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公共收益管理、公示等工作,依规依约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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