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缴纳医保是否可以正常享受生育报销以及生育经贴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0-29点击:45
留言板:我现在通过灵活就业形式正常缴纳医保,在怀孕时能否正常享受生育报销以及生育经贴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n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生育津贴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参保单位的职工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津贴,但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属于生育保险待遇保障范畴,根据鄂医保发【2019】42号文《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执行。”故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n\n2023年10月26日10时44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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