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门诊医疗保险“双通道”用药相关问题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0-29点击:48

留言板:本人于2023.10.6号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汉口院区,内风湿免疫科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确诊后在国药控股(湖北)汉口大药房黄石,购买了“阿达木单抗注射液(安佳润)”,目前已经开始注射了生物制剂,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市医保局:\n\n1. 由于本人居住在武汉东湖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目前距离我最近的医院就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辰同济医院”光谷院区,由于我现在已经在武汉协和医院办理了门诊“双通道”,是否可以变更到武汉同济医院光谷院区?如果可以变更需要如何操作?如果能变更成功,是否依然可以享受医保报销?\n\n2. 2. 由于武汉市医保改革的原因,享受“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职工医保强直性脊柱炎的患者统筹基金的年度支付限额5000元,这个5000元具体是指什么金额?是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出”?在哪里可以查看到使用额度?如果超出额度需要自己自费嚒?\n\n麻烦针对于2个问题详细解答,不用打电话直接文字详细回复,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参保人员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或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买单独支付药品时,须先申请单独支付药品用药资格备案。具体办理流程如下:(一)申请。参保人员可通过各级医保服务窗口等途径,或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湖北省单独支付药品用药资格备案同时提供与单独支付药品使用相关的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二)受理。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窗口受理的,窗口人员当场告知受理结果;网上受理的,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受理状态。(三)备案。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或其他方式、渠道,将申请信息推送至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由其传递至相关专业科室的双通道责任医师,责任医师结合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提出单独支付药品用药资格建议,交本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认定,医保管理部门认定后将结果通过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传递至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单独支付药品用药资格自备案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若需新增或更换单独支付药品,按上述办理。 强直性脊柱炎的重症年度支付限额为50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65%。您可以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到每一笔重症消费的记录及统筹支付金额。如您在办理期间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59598534咨询。\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