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管局扰乱房屋市场秩序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0-27点击:105

留言板:武汉市房管局扰乱房屋市场秩序,强制要求公民合法房屋按照房管局指定的系统评估价格,增加公民生活负担。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就同一问题已第三次投诉,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我市房屋交易评税工作的目的与作用,并于10月7日对您进行了书面留言回复。同时,我局工作人员询问您具体有什么诉求可予以帮助,您并未告知,而是坚持认为二手房交易不应该设置评税价格,房屋交易不应该征税,应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由老百姓自由买卖房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以及《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函[2010]341号)等文件要求,我市自2011年7月30日起,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工作。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堵塞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漏洞,公平税负,节约买卖双方的评估成本。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对房屋交易行为征收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是我国相关税收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属于双方自行协商的民事行为,我市没有对二手房交易价格的限制规定,但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缴纳税费。 2023年10月25日10:00,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48222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就同一问题已第三次投诉,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我市房屋交易评税工作的目的与作用,并于10月7日对您进行了书面留言回复。同时,我局工作人员询问您具体有什么诉求可予以帮助,您并未告知,而是坚持认为二手房交易不应该设置评税价格,房屋交易不应该征税,应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由老百姓自由买卖房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以及《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函[2010]341号)等文件要求,我市自2011年7月30日起,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工作。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堵塞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漏洞,公平税负,节约买卖双方的评估成本。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对房屋交易行为征收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是我国相关税收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属于双方自行协商的民事行为,我市没有对二手房交易价格的限制规定,但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缴纳税费。 2023年10月25日10:00,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48222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