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独生子女可以陪护70岁父母病假吗?

就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0-23点击:306
留言板:父母70岁了,患癌症晚期,在医院住院,进行放疗,看病不能自理,我是独生子女,在事业单位工作,请问怎么请陪护假?单位如果不批假,可以向哪里投诉?
官方回复: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11月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护理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由省卫健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按照部门相应职责,执行中相关具体操作问题应以卫健部门答复为准。单位可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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