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21号)建立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门诊慢特病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进行公示,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
二、来函请发送:122718563@qq.com,纸质邮件寄至: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3号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邮编:430015),邮件请注明“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工作意见反馈”。
点击链接(https://ybj.wuhan.gov.cn/hdjl/dczj/yjzjdetail/detail.shtml?collectionId=1404&siteId=52&status=0)即可参与征集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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