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交通大队指派辅警随意乱贴条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0-18点击:27
留言板:汉阳区交通大队违反相关行政法规,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安排不具备执法权的辅警张阳对本人车辆帖条,程序违法。且该辅警在帖条前未通过12123发送违停短信提前提醒告知,就将违停告知单帖在本人车辆上,违反相关部门规章。请相关单位撤销违停告知单。
官方回复:尊敬的涂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的鄂A4***号白色东风标致牌车辆于2023年10月15日10时42分在动物园路马沧湖路口-五龙路口路段内属于违法停车行为。我队快骑于当日在该路段内开展违停整治并对违法车辆按照正常贴单流程进行贴单。中队告知您,严禁将车辆随意停放至市政道路上,我队快骑正常按贴单流程采集违停证据并上传后台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六十三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该起违停的挪车提醒时间为11:25,违停采集流程正常。10月17日16时23分,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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