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男职工第四胎是否能享受陪产假和护理假津贴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0-18点击:41

留言板:您好,请问武汉市男职工第四胎是否能享受陪产假和护理假津贴?陪产假是否带薪?有没有具体文件说明?感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刘女士,您好!您的诉求我委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很抱歉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工作人员2023年10月18日09:15电话联系您,并告知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60天产假,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并根据省卫健委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的解答》(鄂卫办通〔2021〕74号),解答中第三点第2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休假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护理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刘女士,您好!您的诉求我委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很抱歉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工作人员2023年10月18日09:15电话联系您,并告知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60天产假,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并根据省卫健委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的解答》(鄂卫办通〔2021〕74号),解答中第三点第2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休假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护理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