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交通管理部门分区治理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0-17点击:38

留言板:本人与10月15日在国博附近停车因为家有老人需要搀扶到洗手间临时停靠路边,随后到达车内就遇到汉阳交通辅警贴单为了完成业绩卡系统bug,未按照规定发送劝离短信,经查也没有APP推送信息,本人也查了联通营业厅未收到任何短信,故需要撤销违章短信
官方回复:尊敬的莫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您的小型汽车于2023年10月15日15时37分在晴川大道(环博一路路口至四新南路路口)路段未按规定停放,该路段属市政公共道路,停车位置并非停车场内,且无停车泊位线,违法停车事实客观存在,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十三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严格管理的通告,武公交规[2022]1号通告规定,晴川大道为武汉市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之一,在严管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可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通过查询,交管平台已于10月15日15时32分对该车辆推送违法停车提醒短信,但该车辆未及时驶离,我队对违法停车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符合流程规范。如仍有疑虑,可到我队信访办(鹦鹉大道277号)反映问题。10月17日15时32分,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莫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您的小型汽车于2023年10月15日15时37分在晴川大道(环博一路路口至四新南路路口)路段未按规定停放,该路段属市政公共道路,停车位置并非停车场内,且无停车泊位线,违法停车事实客观存在,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十三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严格管理的通告,武公交规[2022]1号通告规定,晴川大道为武汉市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之一,在严管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可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通过查询,交管平台已于10月15日15时32分对该车辆推送违法停车提醒短信,但该车辆未及时驶离,我队对违法停车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符合流程规范。如仍有疑虑,可到我队信访办(鹦鹉大道277号)反映问题。10月17日15时32分,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