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政府按照17+30号线的原规划路线实施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10-9点击:82
留言板:1、强烈要求保留17号和30号地铁线原规划和编号名称; 2、不同意武汉市市规划局电话回复:拿出23号线延长补偿调整原17号线南扩方案:原因是口头承诺不可信,过于遥远无法预期可落实! 3、要求执行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国家发改委的红头文件“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发布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明确表示2025年前重点推进武汉轨道17号线过江通道(青菱过江通道)建设工作,落实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日期:2021-12-3016:51)发布的“武汉市国土空间“十四五”规划”显示,17号规划为市域(郊)铁路建设指导思想。 4.17号线改道军山是否有有关联性?大力发展军山 5,根据《规划法》第四章,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法规第二章内容,经依法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17号线属于国家发改委明文已批复线路,武汉市相关部门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原线路。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依据市政府2019年批复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17号线由天河机场枢纽经汉阳火车站、沌口至青菱;轨道交通30号线由青菱、黄家湖至东湖高新。为落实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组团发展、多心驱动”城市空间格局,并适应国家对轨道交通敷设方式、站间距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正在编制的新一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方案。目前,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和近期建设规划尚处于前期方案研究阶段,最终线路走向及建设时序以相关批文为准。感谢您对武汉市城市交通发展的关心和对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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