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选聘新物业的咨询事宜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26点击:75
留言板:1、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召开业主大会解聘原物业是否为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的前置必要程序?
2、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委会是否可以直接启动新物业选聘程序?
3、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委会是否可以直接通过公开招投标初步遴选有意愿的物业公司,最后由小区业主大会决议确定最终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地址:关山


官方回复:尊敬的陈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于9月25日与您电话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关于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委会是否可以直接启动新物业选聘程序,应当首先参照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如果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未作明确规定,应当根据《武汉市物业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三)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物业;……业主大会决定前款所列事项,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关于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委会是否可以直接通过公开招投标初步遴选有意愿的物业公司,小区业委会应当首先参照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执行。如果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小区业主大会未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相关授权,应当根据《武汉市物业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事项:(一)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业主大会决定前款所列事项,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赋予小区业主委员会相关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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