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押过户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23点击:26

留言板:非夫妻关系,共同持有1 套房,房子无未结清的房贷,已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抵押给建行做了营业贷款,这种特殊情况,支持带押过户吗?共同持有人 A 通过交易过户给 B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咨询名下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房屋能否办理“带押过户”。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房屋在抵押期间买卖过户,且买方需以该房屋申请抵押借款的,当事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一并申请办理“三合一”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原抵押权注销登记)。买卖双方在同一银行申请贷款的,申请人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买卖双方、银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银行授权委托书;2.存量房买卖合同、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及贷款银行同意带押转移的证明材料。依您所述,您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有抵押,抵押权人及买卖双方可携带相关资料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工作人员在电话回复中将“带押过户”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一次性告知您,您表示已知晓。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我局登记科咨询电话027-67880304。向您致电介绍了相关情况,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咨询名下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房屋能否办理“带押过户”。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房屋在抵押期间买卖过户,且买方需以该房屋申请抵押借款的,当事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一并申请办理“三合一”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原抵押权注销登记)。买卖双方在同一银行申请贷款的,申请人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买卖双方、银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银行授权委托书;2.存量房买卖合同、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及贷款银行同意带押转移的证明材料。依您所述,您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且有抵押,抵押权人及买卖双方可携带相关资料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工作人员在电话回复中将“带押过户”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一次性告知您,您表示已知晓。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我局登记科咨询电话027-67880304。向您致电介绍了相关情况,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