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公馆大门未按规划效果图施工请规划局说明
汉阳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21点击:16

武汉留言板: 海格公馆大门规划效果图与实物严重不符现请规划局说明施工是否应当达到效果图标准,现大门与效果图差距如下:1.大门口两侧的植物不是图示高度基本一致罗汉松 2.大门两侧下面没有加装与图片样式一致的金色格栅及金色金属装饰条 3.海格公馆四个字下面没有加装与图片样式一致的金色雨棚 4.海格公馆四个字后面的栏杆没有隐藏5.白色装饰面材质和效果都与效果图不符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依据是施工图,海格公馆二期大门是按施工图施工。针对小区业主的诉求,建设单位与业主代表沟通后计划进行品质提升。目前海格公馆二期大门的雨棚及“海格公馆”四个字已安装。2023年8月31日9:01分、9:32分、10:21分,我区建管站通过电话8489130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电话。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汉阳区建筑管理站】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主要反映该项目实际交付的大门装饰物、绿植与宣传图纸不同的问题。根据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该项目于2023年6月21日取得由区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该项目已集中交付。关于您反映该项目实际交付的大门装饰物、绿植与宣传图纸不同的问题。据了解,前期四新街道组织了部分业主代表与开发企业面对面沟通。会上,四新街道要求开发企业就实际交付的大门绿植与宣传图纸不同的情况会后研究拟定处理方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实际交付的大门装饰物与宣传图纸不同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做了相应的政策解释。区房管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积极向四新街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同时,主动与反映问题的业主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2023年8月3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0015)联系您,电话均未接听,无法告知相关情况。同时也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全力依法依规为您和企业创造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汉阳区房管局开发办】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建设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依据是施工图,海格公馆二期大门是按施工图施工。针对小区业主的诉求,建设单位与业主代表沟通后计划进行品质提升。目前海格公馆二期大门的雨棚及“海格公馆”四个字已安装。2023年8月31日9:01分、9:32分、10:21分,我区建管站通过电话8489130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电话。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汉阳区建筑管理站】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主要反映该项目实际交付的大门装饰物、绿植与宣传图纸不同的问题。根据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该项目于2023年6月21日取得由区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该项目已集中交付。关于您反映该项目实际交付的大门装饰物、绿植与宣传图纸不同的问题。据了解,前期四新街道组织了部分业主代表与开发企业面对面沟通。会上,四新街道要求开发企业就实际交付的大门绿植与宣传图纸不同的情况会后研究拟定处理方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实际交付的大门装饰物与宣传图纸不同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做了相应的政策解释。区房管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积极向四新街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同时,主动与反映问题的业主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2023年8月3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0015)联系您,电话均未接听,无法告知相关情况。同时也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全力依法依规为您和企业创造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汉阳区房管局开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