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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护理津贴咨询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21点击:66
留言板:本人将于今年九月底离职,十月份将在新单位上班,可是小孩预产期在九月二十日,护理津贴是规定孩子出生两个月内办理,并且单位至少要为员工已经缴纳半年以上社保(此信息在武汉市医保局官网上查询得知)。\n
意味着我的孩子出生后,我在新单位无法申请护理津贴,而老单位因为我离职也无法办理,想询问一下此项规则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机制。 官方回复:尊敬的胡先生:\n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男职工护理假津贴申请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n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2013]43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男职工护理假津贴由配偶生育分娩时男职工所在参保单位申领,审核完成后拨付至配偶生育分娩时男职工所在参保单位对公账户。产假休完后的三个月内,单位经办人可向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领护理假津贴。受理资料如下:(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2)病历资料;(3)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n2023年9月20日14时45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595985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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