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市民:请求武汉市长江新区联投汉口郡2期新开南门缓解拥堵
长江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21点击:117

留言板:武汉市长江新区武湖街道联投汉口区目前有5期可住几万人,超级大社区只有两条非常窄的小道出行,而且人车混流,早晚高峰异常拥堵。[强烈建议]把本小区入住人数最多的2期尽快开通汉口北大道政务大厅对面的二期南门,从根本上解决小区拥堵问题。问题[请区委相关领导尽快帮忙协助解决,非常感谢,非常感谢,不需要来电,不需要来电,留言就好]该问题业主们已经反馈了好几年,开发商不作为,期待政府为民服务尽快解决。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经核实,联投汉口郡二期南门门口地块范围未规划道路,不满足修建市政道路的规划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市政道路的修建需要符合上位规划,开展一系列前期工作,并申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合法建设。因此,二期门口地块修建为市政道路无法纳入建设安排。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本次投诉事件办理结果。感谢您对长江新区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办单位: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经核实,联投汉口郡二期南门门口地块范围未规划道路,不满足修建市政道路的规划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市政道路的修建需要符合上位规划,开展一系列前期工作,并申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合法建设。因此,二期门口地块修建为市政道路无法纳入建设安排。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9月19日上午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本次投诉事件办理结果。感谢您对长江新区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经办单位: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