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交管局各领导骑电动车上下班一年以后,再合理制定合适的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7点击:14
留言板:强烈建议交管局各领导骑电动车上下班一年以后,再合理制定合适的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建议各部门领导需身体力行,体验使用电动自行车后再制定相关管理标准。非管科针对电动自行车上牌政策进行了相关解释。按照《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订)》(政府令 第312号)要求,目前在武汉市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符合国家新标准(GB17761-2018),经过国家3C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并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9月15日9时40分,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管所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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