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江夏区的湖北时代文都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多收的29000

东湖高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4点击:27
武汉留言板:办公地点在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创星汇自贸金融大厦的湖北时代文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收取我小孩的半年培训费41800元,原价47800,正常的优惠价格是44800元,因我小孩晚开学十天,故特别优惠至41800元。文都工作人员流动性非常大,班主任换了几个,工作方面无交接。21年时,多个班主任出面做我工作,要我补交10000多,变更成协议班。我于21年12月考研之前,联系文都负责人,表示愿意补交费用变更成协议班,当时文都回复是不慌,等22年3月考研成绩出来以后再做决定都来得及。随后到2022年3月出成绩,由于当时的班主任已离职,所以我小孩处于无人管的状况,我们到22年6月就联系文都,表示要上22年7月的培训班,当时我们想提前一个月表达进集装营的意愿,时间上是足够了的,结果文都要求我全款,说如果我在22年3月份,考研结果出来了,找他们报7月的班,那是可以就补个10000多的差价,我6月说报班就不行,就得全款。万般无奈下,我于22年7月10日又交全款40800,文都才让我小孩学习。现在我要求退还多收的费用29000元,第一,我于21年12月考研之前,就已联系文都表示愿意补差价进协议班,时间上早于22年3月,第二文都工作人员离职,工作又没有交接,没人告诉我限定时间在22年3月,这个是文都工作疏忽,我小孩从21年12月开始文都就没有任何人管了,文都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我经济损失,我要求文都把多收的29000元退我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 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被诉方与您产生了课程款项上的矛盾,给您造成了损失,经我局第五市场监管所调查后,经多次沟通,您与被诉方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被诉方表示拒绝我局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终止调解。 2023年9月12日,我局第五市场监管所通过电话(号码:027-6552189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第五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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