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变为二套房导致无法办理商转公业务,建议修改规定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2点击:145

留言板:我跟老婆婚前在武汉各有一套房,都有商业贷款。婚后我们的房子都按二套房算,导致都无法办理商转公业务,每月还贷压力巨大。这种二套房认定标准建议修改,我们至少一套房应该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 请相关领导回应我的诉求,时代在进步,这一老的规定应该适时修改,请领导重视老百姓的建议!
官方回复:尊敬的郝先生: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二套房商转公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夫妻双方均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目前家庭名下在武汉一共有两套商贷住房,咨询能否就其中一套商贷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等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时,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其中: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因当前(今年6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在95%以上,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一直存在,市公积金中心决定暂不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同时,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二套(含)以内住房,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按商转公贷款二套房认定。因您家庭有两套住房,故暂无法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贷款。9月7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郝先生: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二套房商转公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夫妻双方均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目前家庭名下在武汉一共有两套商贷住房,咨询能否就其中一套商贷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等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时,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其中: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因当前(今年6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在95%以上,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一直存在,市公积金中心决定暂不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同时,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二套(含)以内住房,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按商转公贷款二套房认定。因您家庭有两套住房,故暂无法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贷款。9月7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