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买了两张电影票 影院不给退 平台也一直拖时间 9号开场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2点击:52
留言板:多买了两张电影票 影院不给退 说让找平台 淘票票平台也一直不给处理 拖时间 放票也是 昨天下午五点开始抢票 前排票一直锁座不放 没有买到合适的好位置 后面突然又开始断断续续放票 蹲到了合适的 想退掉手上多余的票 不给退 昨天找了平台客服 说让等着 等到现在也没个结果 今天又找 客服跟个机器人一样 只会说一句话“会帮您处理的 请耐心等待” 电影院说是平台卡着的 但订单页面又显示退换改签由影城决定 不知道谁说的是对的 两边都在踢皮球 电影票不退不换不合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单是载明不退货不换货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是有退换货权利的,例如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品质量问题三包等。如果遭遇不退票不换票的情况,可以拨打消费者服务热线进行投诉。电影票是进入电影院看电影的凭证。电影票与电影院相伴而生,是进入影院观看电影的凭证,一般来说需要购买。电影作为重要的文化活动,电影票也成为了一种文化载体,记录着文化信息。所谓消费者,是指为达到个人消费使用目的而购买各种产品与服务的个人或最终产品的个人使用者。消费者与生产者及销售者不同,他或她必须是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而不是生产者、经营者。也就是说,他或她购买商品的目的主要是用于个人或家庭需要而不是经营或销售,这是消费者最本质的一个特点。作为消费者,其消费活动的内容不仅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购买和使用产品,而且包括为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接受他人提供的服务。但无论是购买和使用商品还是接受服务,其目的只是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而不是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电影9月9日开场 希望今天能给到处理结果 毕竟一张电影票也不是十几二十块钱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于9月8日15时00分通过电话联系您核实情况。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在华谊兄弟武汉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光谷天地影院多买电影票要求退费的问题。经调解,被诉方已给您办理退款。9月8日15时00分,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7926768)将办理情况告知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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